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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进口冷冻食品必须有核酸检验测试证等“三证一码”方可上市

发表时间:2023-12-24 16:03:20 来源:会员互动

  近日,国内已发生多起进口冷冻食品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呈阳性,甚至个别地区疫情出现反复。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日前,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和集中监管仓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浙江将紧扣“物、人、环境”三维度,对通过浙江口岸进入或外省流入省内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闭环管理。凡不能提供入关环节消毒证明或省外规范化核酸检验测试和消毒证明的,一律运抵监管仓进行核酸检验测试和预防性全面消毒。获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算检验测试合格证明、消毒证明(以下统称为“三证”),并加贴“冷链食品溯源码”后,符合四项条件方可出仓。

  各设区市政府将组建“1+1+1”三支专业队伍负责公共集中监管仓管理,即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海关、交通运输、公安、商务、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行政队伍,有资质消毒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消毒队伍,以及有资质核酸检验测试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的采样检测队伍。各地集中监管仓投入运行时间,以各市疫情防控办公告时间为准。

  消费者可使用支付宝扫描“冷链食品溯源码”查询“三证”信息,发现不相符的可向监管部门举报。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将升级“浙冷链”功能,实现一键举报和微信、“浙里办”等多用户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