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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今起分四等级

发表时间:2023-12-29 20:40:29 来源:会员互动

  记者侯金梅城市快报日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本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同时,对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四个等级,设定了四个应急响应等级。《预案》规定,若发生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会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实施报告制度。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药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除此之外,从事饮食业的工作人员和消费的人都是责任报告人。

  《预案》规定,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同时应尽可能的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影响区域较大,造成伤害人数 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造成 10例以上死亡病例。

  影响区域暂只涉及市内 1个区县行政区域,但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者是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未出现死亡病例,或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并出现 1- 9例死亡病例。

  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区县级行政区域内 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伤害 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市食品药监管理局以及区县政府都应做出相应的响应。

  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市政府会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应急处理指挥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详细的调查确认,对事故做评估,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区县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落实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