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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起食品监管有这些新变化!

发表时间:2023-12-29 20:40:37 来源:会员互动

  2021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开始执行:

  这个办法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后的升级版。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每两年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也就是两年一次全覆盖,里面还有两个意思:

  二是检查结果要做成记录,双方签字背书。检查的结果要求依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开展示就是在网站、橱窗等地方展示记录表。目的是在消费的人面前晒你的“成绩单”。

  如果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依法从严处理。罚款时依法从重,同时,将监督检查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什么是联合惩戒?联合惩戒就是把你的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推送给银行、保险、民航、铁道、教育、民政、招标、考试等机构,让你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这个分级是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可能性大小将市场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制定不同的监督检查标准登记不同的监督检查表。

  安全风险的大小依据五个要素判断:食品安全类别、企业规模大小、管理上的水准高低、食品安全现状、信用档案记录。

  为了“六稳”“六保”《办法》考虑到小微企业的难处既要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又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对满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个前提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三是考虑标签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花了钱的人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统一标签瑕疵认定情形和认定规则。

  一是飞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准确的通过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的问题线索,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

  二是体系检查。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体系情况做系统的检查。主要是针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高风险大宗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做全面检查。

  三是常规监督检查。主要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完善的监督检查的程序性规定,以及责任约谈、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