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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调味品”无中文标识福州一饭馆挨罚2000元

发表时间:2023-11-19 06:27:53 来源:食尚健康

  福州一家饭馆的厨师在为客人烹饪菜肴时,运用了一包没有中文标识的“洋调味品”,被卫生执法人员发现,成果该饭馆被处以2000元罚款,收购员也被扣了奖金。

  近来,卫生执法人员来到这家饭馆查看时,发现厨房操作台上有一包包装上悉数印着英文的调味品,现已被厨师用掉了一大半。本来,前不久这家饭馆的收购员到批发商业商场收购食物时,一个批发商引荐了这种调味品,饭馆收购员就买了几包。

  卫生执法人员告知饭馆负责人,用这种没有中文标识的调味品,违背了《食物安全法》。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了没收这种调味品、对该饭馆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收购员因不小心收购了这些违规食物,被饭馆负责人批判,扣发当月奖金。

  《食物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则,进口的预包装食物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物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称号、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卫生部《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则,餐饮服务提供者制止收购、运用和运营违背《食物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则的进口预包装食物。

  该事例中的饭馆违背了上述规则,根据《食物安全法》第八十六条和《餐饮服务食物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违背生产运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这个法规则的食物、食物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责任分工,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生产运营的食物和用于违法生产运营的东西、设备、质料等物品;违法生产运营的食物货值金额缺乏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歇业,直至撤消许可证。